通知公告
      通知公告
     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

    关于举办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

    2010-07-18 16:15

    关于举办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

     

     

    学校各单位:

    根据海南省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、省教育工会《关于举办庆祝26个教师节书画大赛活动的通知》(琼教工〔201010号)的精神,为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书画摄影水平,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,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,并评选优秀书画作品参加我省教育系统庆祝第26个教师节书画大赛,学校工会决定举办我校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活动。具体要求如下:

    一、活动主题:崇教厚德、为人师表

    二、参赛对象:我校在职教职工、干部。

    三、作品要求

    1、书法作品:围绕主题自选文字内容,繁体、简体都可,但应书写规范;只限毛笔书法作品(不含篆刻作品)。作品尺幅应在六尺宣纸以内,统一为竖式书写(不收横式作品),条幅、中堂、对联、斗方等均可,作品须完整(含落款等),篆书、草书作品需另附纸释文。每位作者送稿最多不超过2件。

    2、绘画作品:油画、国画、水彩、水粉、版画等作品均可。规格不超过150×150,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。每位作者送稿最多不超过2件。

    3、摄影作品: 表现手法上不做限制,纪实摄影、观念摄影、实验摄影、数字影像再创造等均可。尺寸为18-24。每位作者送稿最多不超过3幅(组)

    4、作品要紧扣主题,内容积极向上,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。提倡个性鲜明、创意新颖富有时代美感的作品。

    5、请在作品右下角或附标签,注明作品题目(或另附说明),品种、规格、作者姓名、所在单位、手机号码以及参赛组类(指专业组或非专业组)。

    6、严禁代笔作品和非法使用、抄袭他人作品,一经发现、查实,取消本人参赛资格,并在全校通报批评。作品中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自负。

    四、作品征集

    请参赛者于201085日前,把参赛作品直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集中,(绘画作品也可以直接送学校美术楼一楼展览馆,联系人:陈进东,电话:13518849259), 逾期自误。

    五、作品评审

    初评:从来稿中评出入围作品进入复评。

    复评:从初评的入围作品中评出作品进入评奖。

    评奖:从复评作品中评出各个等次奖项。

    六、奖项设置

    书法、绘画、摄影作品各设:一等奖2名,二等奖4名,三等奖6名。其中书法、绘画作品按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分别评奖。

    六、奖励和作品展览

    初评入围和获奖的书法、绘画作品,将代表学校报送省教育工会,参加我省教育系统庆祝26个教师节书画大赛。

    初评入围和获奖的全部作品将安排在我校新校区美术楼展览厅展出。并对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奖状。初评入围的作者均发予纪念品。

    希望各单位重视本次活动,动员本单位书画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本次比赛活动,并为参加我省教育系统庆祝第26个教师节书画大赛做好充分的准备。

    联系人:周汝荣(13307681113)。

    附件:《关于举办庆祝26个教师节书画大赛活动的通知》(琼教工〔201010号)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工会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○年六月二十四日

    1. 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 邮编:5711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