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统计发放2010年度独生子女父母
奖励费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根据《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六章“奖励与社会保障”的相关规定,我校将对已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教工发放2010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。
为了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工作准确无误,请各单位协助,组织相关教工填写“《独生子女光荣证》领证统计表”,并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统计表送校电子政务工会窗口中,以便汇总制表和发放2010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。
联系人:史秀香 65735039 13876311678
附: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领证统计表。
学校工会
二○一○年十